2020年本校學生申請赴東南亞姊妹校交換作業開始申請囉!
申請資格:(一)具屏東大學學籍,且已讀一學期以上之學生。
(二)語言能力優良(英語成績應達CEF架構B1等級),學業及操性成績優良。
(三)選送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,應保有薦送學校學籍(未休學),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;研修結束後, 應回學校報到。違反上開規定者,本校得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全數補助款。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4月24日(星期五)
詳細內容請見附檔。
(二)語言能力優良(英語成績應達CEF架構B1等級),學業及操性成績優良。
(三)選送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,應保有薦送學校學籍(未休學),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;研修結束後, 應回學校報到。違反上開規定者,本校得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全數補助款。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4月24日(星期五)
詳細內容請見附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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